努力仍在继续。1920 年,美国 42·7% 的对外贸易是由美国船只进行的,同年 584,000,000 美元(当时相当于约 180,000,000 英镑)的新私人资金投资于航运业。尽可能优先考虑美国船只。效率低下且建造得太仓促的船只被搁置了。航运委员会有足够的手段来进行涡轮电力驱动、煤粉和其他新功能的昂贵实验,这些都是普通私人所有者无法负担的。军官和海员尽快接受培训,在完成课程之前,鼓励外国人甚至在获得入籍文件之前就获得特殊的美国证书(“红墨水许可证”)。
这种受国家保护的商业服务必须面对其他国家公开竞争世界贸易。有很多障碍。美国的舰船几乎都是在以标准化为关键政策的战争环境下仓促建造的。因此,他们的类型过于单一,他们为特殊服务而受雇降低了他们的效率。大多数人比他们的外国竞争对手慢得多,速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让船东能够建造和维持最适合他们服务的吨位,1928 年 5 月通过了琼斯-怀特商船法案。 [在美国建造一艘船的成本比在欧洲高出大约 60%。 ] 1928 年的法案授权财政部以简单的利息和还款条件向船东提供高达建造或改装所需船舶总成本的 75% 的贷款。它还授权财政部每年支付补贴,以保持这些船只继续服役。
这种补贴名义上是用于运送邮件,但支付的金额往往大得离谱。在至少一个例子中,在美国和新西兰之间运送一小袋邮件需要支付 2,866 英镑。人们普遍认为,该补贴只是名义上的“邮件补贴”,该法案的主要目的是为美国海军提供必要的储备、储备船和其他需求。